国中医药法监监督便函〔201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 2011年9月,我司对全国部分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情况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453条次,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3.9%。全国19个省(区、市)的机构发布了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其中,甘肃省和天津相关机构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情况十分严重,分别监测到185条次和108条次,占总体的40.8%和23.8%。 现将此次监测结果分省下发给你们。请对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将查处情况于2011年12月30日前报送我司。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监督处 张峘宇 朱 璐 联系电话:010—59957678 59957761 传 真:010—59957761
附件:
2.2011年分省(区、市)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信息监测统计表(报纸第三批)及违规广告样件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