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法监监督便函〔201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 2012年9月,我司对全国部分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情况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510条次。全国9个省区市的机构发布了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其中,甘肃省和天津市相关机构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情况仍较多,分别发布249条次和203条次,分别占总体的48.8%和39.8%。 现将此次监测结果分省下发给你们。请对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将查处情况于2013年2月28日前报送我司。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监督处 张峘宇 朱 璐 联系电话:010—59957678 59957761 传 真:010—59957761
附件:1.2012年部分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报纸第三批)信息监测一览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