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法监监督便函〔2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 近日,我司对12月份部分机构在报纸上发布中医医疗广告情况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42条次,涉及7个省(区、市)16家机构。天津市相关机构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情况较多,共发布15条次,占监测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总量的35.7%,其中天津友好医院、天津仁中医院、天津卫协医院、天津国泰医院等在2012年、2013年已多次被监测到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 现将此次监测结果下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频繁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机构应重点加大查处力度,我司将对有关查处情况进行重点追踪,适时进行通报。有关查处情况请于2014年3月31日前报送我司。尚未报送2013年第一、二、三批报纸、杂志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处理结果的相关地区请抓紧时间落实。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监督处 朱 璐 黄 莹 联系电话:010—59957761 59957677 传 真:010—59957676
附件:1.2013年部分机构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报纸第四批)信息监测一览表 2.2013年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报纸第四批)信息监测分省(区、市)统计表及违规广告样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201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