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法监监督便函〔20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处 2014年3月,我司对部分机构在报纸上发布中医医疗广告情况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59条次,有14个省(区、市)部分机构发布了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其中,辽宁省相关机构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情况较为严重,共发布15条次,占监测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总量的25.4%。 现将此次监测结果下发给你们,请对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有关查处情况请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我司。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监督处 黄 莹 朱 璐 联系电话:010—59957677 59957761 传 真:010—59957676
附件:1.2014年部分机构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报纸第一批)信息监测一览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