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法监监督便函〔2016〕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计生委中医处, 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处: 2016年11月,我司对31个省、市(自治区)的49种59份杂志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3条次。其中,上海市中医医院中医睡眠疾病研究所在上海市杂志《自我保健》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1条次,山东省中医院和济南光动力中西医结合肿瘤医院在山东省杂志《家庭健康》各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1条次,此3条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均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1条广告内容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要求,监测结果已提供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现将此次监测结果下发给你们,请协助配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监督处 相莉 黄莹 联系电话:010—59957762 59957677 传 真:010—59957676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