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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报纸第四批)监测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7-01-12 00:00:00

国中医药法监监督便函〔20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计生委中医处, 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处:
    2016年12月,我司对28个省(区、市)的62种586份报纸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13条次。其中天津市华山医院失眠抑郁症门诊、钟山医院在《今晚报》各发布1条次。山东省金斗营医院中医科在《农村医药报》发布1条次。云南省郭氏宗正堂在《云南老年报》发布1条次。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原医科大学中医学院直属医院、永康医院二楼耳鼻喉科、新光明医院在《老年康乐报》分别发布5条次、2条次、2条次。此13条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均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均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其中3条以内部科室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关要求,监测结果已提供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现将此次监测结果下发给你们,请协助配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监督处 相莉 黄莹
    联系电话:010—59957762 59957677
    传 真:010—59957676

附件:2016年部分机构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报纸第四批)信息监测一览表.xlsx
文件类型: .xlsx e518c15761081dfaa5e98367784fcb92.xlsx (29.36 KB)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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