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法监函〔2011〕100号)的要求,经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评选推荐、我局审查确认,现对拟表彰的98个优秀组织、500个先进个人以及9个特别贡献奖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11年8月17日至2011年8月23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反映(传真或电子邮件以收到日为准,信函以到达日期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张峘宇 黄 莹 联系电话:010—59957678,59957677 传 真:010—59957676 电子信箱:zhanghuanyu@satcm.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邮政编码:100027
中医基本现状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