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新函〔2010〕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展示中医药工作的新进展、新成就,反映中医药行业一年来发生的重大事件,弘扬主旋律,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公室与中国中医药报社将共同举办2010年中医药十大新闻评选活动。请你单位积极组织推荐,协助搞好此项活动。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主办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公室 中国中医药报社 支持单位:搜狐网健康频道二、组织机构 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局各直属单位、有关新闻单位、中医药社团的领导和专家等组成评委会。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中医药报社。三、评选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四、推荐要求(一)新闻内容。 1.2010年1月1日—12月31日发生的重大中医药新闻事件; 2.已在媒体上公开报道的新闻事件; 3.该新闻事件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报送格式。 请报送单位将新闻事件的材料用A4纸打印,并附媒体报道的相关资料;电视新闻附大1/2录像带或VCD、DVD;广播新闻附普通盒式录音带;报纸登载的附剪报或清晰的复印件。材料邮寄请用特快专递,以免延误或丢失。(三)截止日期。 2010年12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五、评选标准 (一)符合本次评选活动推荐要求; (二)新闻性强,媒体关注度较高; (三)在社会上及行业内影响较大; (四)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六、工作程序 (一)2010年12月,启动评选工作,各地推荐新闻条目。 (二)2011年1月,由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的新闻条目进行初筛,选出20条中医药候选新闻。召开评委会全体会议,按照评选标准确定2010年中医药十大新闻。 (三)2011年1月,发布2010年中医药十大新闻。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4855372 010—64854537 传 真:010—64854537 010—64857552 电子邮箱:cntcmbgs@163.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甲4号 中国中医药报社办公室 邮 编:100192 收 件 人:孟昭艳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抄送:评委会全体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