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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2011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的通知
时间:2011-02-10 00:00:00

国中医药办秘函〔2010〕2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定于2011年1月13日至14日在北京召开,会期两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全面总结“十一五”和2010年中医药工作,深入分析当前中医药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认真研究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面部署2011年中医药工作,努力开创中医药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参加会议人员(名额见附件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分管负责人、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卫生厅局中医处处长和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分管负责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领导及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邀请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相关司局负责人,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有关委员会相关司局负责人,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总部后勤部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根据中央有关要求,为控制会议规模,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派员参会,切勿超员。
    三、会议地点 
    北京广西大厦(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6号)
    电    话:010—67796688
    四、会议报名、报到
    (一)请参加会议人员于2011年1月12日(星期三)到北京广西大厦报到,北京代表也可于1月13日8:30前报到。会议不安排接送站,请自行前往。
    (二)请填写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2),并于2011年1月6日(星期四)下午4时前传真至我局办公室,以便会务安排。
    联 系 人:易文明   孙东东
    联系电话:(010)59957619   59957620
                         13552439907       13911354163
    传    真:(010)59957604

    附件:

2011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文件类型: .doc 0bfd778587b9d3fb858954e216bf64ec.doc (84.00 KB)
2011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代表回执
文件类型: .doc 065f9190e23192f4c26bed3cab0735c6.doc (27.00 KB)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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