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政策文件  
邮箱 微信
 
 
  (政策文件)  
首页   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关于我们
 
 
政策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司 > 政策文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时间:2011-02-10 00:00:00

国中医药办新函〔2010〕16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总结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交流工作经验,探讨如何更好地发挥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在弘扬中医药文化和普及中医药知识方面的作用,现定于2010年12月在北京召开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0年12月2日至3日,12月1日报到,12月4日离会。
    二、会议地点
    北京广西大厦(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6号,宾馆电话:010—67796688)
    三、会议内容
    (一)介绍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二)各有关单位交流在加强基地建设情况和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方面的做法与经验。
    (三)讨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规划以及建设标准、验收标准等。
    (四)研究探讨如何更好地发挥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
    四、参加人员
   (一)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单位代表。
   (二)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代表。
    (三)部分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孙  漪  010—59957624  13801137361
   欧阳波  010—59957624  13391770708
   传    真:010—59957627
   电子邮箱:xinwenbangongshi@126.com
   六、其他事项
   (一)参会代表食宿费由会议承担,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代表请于11月25日前反馈参会回执。
   (三)参会代表请准备10分钟左右书面发言,并于11月25日前将材料发至电子邮箱。

   附件:

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座谈会参会回执
文件类型: .doc 76c6f13308f4a8b81b82744f227def77.doc (27.00 KB)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Copyright@2006 www.natc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话:59957777
版权所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ICP备案:京ICP备16052956号
京公网安备11931045028号  网站标识码:bm7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