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综函〔2011〕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属(管)医院,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医医院信息管理和信息技术复合型人才培养,提升中医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中医药信息化水平的整体提高,充分发挥中医医院信息化工作在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和医改中的作用,现决定举办全国中医医院信息管理与信息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药管理部门各选派3名中医医院信息管理或信息技术人员参加培训。 (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属(管)医院各选派1名信息管理或信息技术人员参加培训。 (三)全国中医医院、藏医院、蒙医院信息化示范单位各选派1名信息管理或信息技术人员参加培训。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1年5月19日—20日(培训期2天,18日报到)。 地 点:武汉紫阳湖宾馆 (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204号,电话027—68885959) 三、培训内容 (一)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十二五”规划思路 (二)电子病历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工作要求与进展 (三)基于中医电子病历的中医医院信息系统构建 (四)《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实施 (五)中医病症分类代码在中医医院信息系统中的应用 (六)中医医院信息系统的构建方案与实施 (七)医院就诊卡选型分析 (八)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方案与实施 (九)中医医院办公自动化规划与实施 (十)医院PACS系统的建设与应用 (十一)医院数据集成平台构建技术 四、培训方式 专家讲授、实地参观等方式。 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授予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Ⅰ类学分10分,并颁发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证书。 五、其它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伙食费由培训班承担,免收培训费。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填写《全国中医医院信息管理与信息技术培训班人员回执》(见附件1),于5月12日前传真至湖北中医药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三)请参加人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报到。培训地点路线图见附件2。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综合处 联 系 人:陈 伟 肖 勇 联系电话:010—59957615 15110065956 湖北中医药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联 系 人:赵 臻 15308648648 李金芳 13554037912 谢 言 13477068542 孙扬波 15071298150 联系电话:027—68889207 68890154 传 真:027—68889207 68890154 E-Mail:pxzx68890154@163.com
附件2: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