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力度,向人民群众传播科学、正确的中医药养生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的需求,我局决定2011年至2013年,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意义与目的
培养造就一支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队伍,占领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的主阵地,更好地传播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使人民群众认识中医药、相信中医药、使用中医药、受惠中医药,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讲座
宣传中医药文化的科学内涵,以及中医药在养生、保健中的作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至少要安排10场以上的中医药文化科普讲座,受益群众不少于1000人次。
(二)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队伍建设
培训各个层次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人员培训班不少于3场,每次培训不少于50人次。
(三)积极向当地主流媒体推荐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
各地要积极向本地区主流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网络等)推荐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专家,传播科学、准确的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
三、活动形式
(一) 科普讲座
各地组织的中医药文化科普讲座活动要面向乡村、社区、家庭,面向机关、部队、学校;针对不同人群的需求,挑选好讲座专家,精心组织好讲座内容。
(二)专题巡讲
我局计划在部分地区的城市社区或农村乡镇,联合当地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的专题讲座(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专家队伍由我局中医药文化建设与科学普及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局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团成员和各地区中医药专家共同组成,并提前发布巡讲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我局商定专题巡讲活动安排。
(三)科普专家培训
专题巡讲活动每到一个地方,都要在当地举办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培训。被培训人员由当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遴选,积极协助各地区培养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人才。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深刻认识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把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作为一项宣传中医药、推广中医药的利民工程,并纳入到本地区中医药重点工作之中,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使活动得到扎实、有效、健康、深入地开展。
(二)健全机制,强化管理
要强化对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的管理,确保巡讲活动的正确方向,使巡讲活动不“变味”、不“走调”。在开展巡讲活动的同时,探索建立和完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积极鼓励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人员参与科普宣传活动,科学引导群众正确认识中医药文化与科学知识。
(三)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要认真组织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人员的培训,切实加强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和科普宣传能力,使其尽快成长为广为群众欢迎的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
(四)及时总结,推广完善
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地区中医药文化科普工作的实际组织开展好本地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并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我局也将适时组织交流活动,对巡讲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方法及时推广。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医药管理部门将每年活动的开展情况于年底前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邮编:100027)
联 系 人:王绍纲 欧阳波
电 话:010-59957616,59957626
传 真:010-59957627
电子邮箱:zhongyikepu@126.com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