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发〔201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中医医院信息化水平,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发展,我局在《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试行)》(国中医药发〔2003〕53号)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和《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现印发执行(规范文本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