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政医管便函〔2012〕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处、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 为提高中医医院管理水平,研究分析中医医院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促进中医医院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切实做好中医医院评审工作,“十二五”期间,我司将继续举办中医医院系列院长培训班。经研究,定于2012年4月下旬在北京举办第三期中医医院院长培训班,同期召开中华中医药学会医院管理分会换届大会,参加培训人员将授予国家级Ⅰ类继续教育学分8分,并颁发医政司培训结业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讲解中医医院评审思路、方法、工作计划 2.讲解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和细则 3.讲解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细则,并听取意见 4.经验交流 二、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承办单位:中华中医药学会医院管理分会 三、参加人员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药学会推荐的中华中医药学会医院管理分会委员候选人(名单附后)。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按要求统一组织报名参加本期培训班。如不能参加培训班,需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请假并说明原因。 四、培训时间 2012年4月26日—27日,4月25日下午报到。 五、培训地点 北京九华山庄(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大柳树环岛向东500米),酒店联系电话:010—61782288。 六、培训费用 食宿费、培训费和资料费共计950元(双人标准间)。 七、其他事项 1.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填写培训班回执(见附件1),于4月20日前传真至中华中医药学会医院管理分会。 2. 会议不安排接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酒店路线图见附件2)。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华中医药学会医院管理分会 陈 靖:13911899974 明丽梅:13911839219 电 话:010—62063237 传 真:010—62063290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