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新函〔2015〕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部门: 为提高中医药行业相关工作人员新闻素养和应对媒体能力,更好地引导舆论,满足公众对中医药信息需求,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相关要求,我局定于10月28日—29日在北京举办中医药新闻传播领导能力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负责人、新闻联络员; (二)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 (三)入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信息解读专家库的专家。 二、培训内容 (一)近年来舆情发展态势的分析和解读; (二)突发事件媒体采访应对技巧; (三)在突发事件中如何发挥专家团队作用; (四)突发事件新闻应对及实际演练。 三、培训时间 10月27日报到,10月28日—29日培训。 四、培训地点 北京京瑞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7号,电话010-67668866)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梅、马 更、彭 艳 联系电话:010-84249009-6123//6124、010-59957625 15810155825、18210046796、15711092273 传 真:010—64843445 电子邮箱:331864259@qq.com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费、食宿费由我局承担,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请填写《2015年中医药新闻传播领导能力培训班报名回执》(附件1),并于10月20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回执信息; (三)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附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