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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举办2015年中医药新闻传播领导能力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5-10-16 00:00:00

国中医药办新函〔2015〕2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部门:
    为提高中医药行业相关工作人员新闻素养和应对媒体能力,更好地引导舆论,满足公众对中医药信息需求,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相关要求,我局定于10月28日—29日在北京举办中医药新闻传播领导能力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负责人、新闻联络员;
  (二)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人;
  (三)入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信息解读专家库的专家。
    二、培训内容
  (一)近年来舆情发展态势的分析和解读;
  (二)突发事件媒体采访应对技巧;
  (三)在突发事件中如何发挥专家团队作用;
  (四)突发事件新闻应对及实际演练。
    三、培训时间
    10月27日报到,10月28日—29日培训。
    四、培训地点
    北京京瑞大厦(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7号,电话010-67668866)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 梅、马 更、彭 艳
    联系电话:010-84249009-6123//6124、010-59957625
    15810155825、18210046796、15711092273
    传    真:010—64843445
    电子邮箱:331864259@qq.com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费、食宿费由我局承担,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二)请参加培训人员请填写《2015年中医药新闻传播领导能力培训班报名回执》(附件1),并于10月20日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回执信息;
  (三)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参会人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

    附件:

2015年中医药新闻传播领导能力培训班报名回执.doc
文件类型: .doc 30e53ea3a473a0b3aaa6fde04feaa1c1.doc (33.50 KB)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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