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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博物馆等15家单位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
时间:2016-12-30 00:00:00

国中医药办函〔2016〕216号

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和专家组评估意见,我局确定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博物馆等15家单位(名单见附件)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请各有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继续加强指导,充分发挥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在弘扬中医药文化方面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推动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中医药更好地惠及百姓健康。

    附件:新增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6年12月28日  

附件

 

新增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名单

序号

省区市

单位名称

1

北京

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博物馆

2

河北

河北中医学院

3

山西

山西中医学院

4

内蒙古

锡林郭勒盟蒙医医院

5

辽宁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6

黑龙江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7

江西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8

河南

邓州市张仲景展览馆

9

湖南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

10

广东

罗浮山风景名胜区

11

广西

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12

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

13

桂林市中医院

14

四川

红四方面军总医院中医部旧址

15

陕西

陕西省安康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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