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医二[1999]72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商请派员参加上海市奉贤县“全国农村中医
工作先进县”建设评审验收组的函
浙江省中医管理局:
上海市卫生局日前向我局提出了对该市奉贤县“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进行评审验收的请示,现我司委托该局组织评审验收,并商请你局在浙江省选派两位专家参加评审验收工作。对专家人选我们提出以下要求:
1、两位专家包括县级卫生局主管中医工作的领导和县级中医医院或乡镇卫生院领导。
2、熟悉“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的有关要求,最好从你省已通过评审的“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中选择。
3、专家要工作严谨、认真负责。
其他有关事宜,请与上海市卫生局联系。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
抄报:本局局领导。
抄送: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奉贤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