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政策文件  
邮箱 微信
 
 
  (政策文件)  
首页   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关于我们
 
 
政策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司 > 政策文件
关于批准山西省晋中地区中医医院为“全国示范中医医院”的通知
时间:1999-01-01 00:00:00

国中医药医[1999]31号

关于批准山西省晋中地区中医医院为“全国示范中医医院”的通知

山西省卫生厅:

    你省晋中地区中医医院经我局组织的“全国示范中医医院评审验收专家组”进行评审,已达到全国示范中医医院建设验收标准,现批准为“全国示范中医医院”(有效期:1999年8月28日至2002年8月28日)。

    希望该医院继续努力,在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新形势下,深化内部配套改革,进一步加强管理,搞好内涵建设,充分发挥中医特色与优势,保持荣誉,为发展中医药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医院 建设 通知

抄送:本局局领导、办公室。

校对:吴厚新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1999年9月9日印发

 
 
 
 
  Copyright@2006 www.natc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话:59957777
版权所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ICP备案:京ICP备16052956号
京公网安备11931045028号  网站标识码:bm7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