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政策文件  
邮箱 微信
 
 
  (政策文件)  
首页   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关于我们
 
 
政策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司 > 政策文件
关于委托对新都县“全国农村中医工作
时间:1999-01-01 00:00:00

 

国中医药医二[1999]77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委托对新都县“全国农村中医工作
先进县”建设进行评审验收的函

四川省中医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对新都县“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进行评审验收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特委托你局组织进行正式评审,并请在评审工作中注意下列事项:

  1、要严格按照我局制定的《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评审验收方案》和《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评审验收细则》(国中医药[1995]13号),全面地总结、评价该县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成绩和经验。

  2、评审验收工作请在1999年11月中旬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你局商有关方面确定。评审工作结束后请速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司。

  3、评审验收组成员由你局负责组织,以你省的有关专家为主,并请邀请重庆市的两位专家参加;重庆市的专家由你局与重庆市中医管理局商定。

  4、在评审验收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客观公正、廉洁高效、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不讲排场,不搞形式主义。

  5、在评审验收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司二处联系,电话:010-65914966。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

抄报:本局局领导。

抄送:重庆市中医管理局,四川省新都县人民政府。

 
 
 
 
  Copyright@2006 www.natc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话:59957777
版权所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ICP备案:京ICP备16052956号
京公网安备11931045028号  网站标识码:bm7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