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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请派员参加江苏省武进市“全国农村中医
时间:1999-01-01 00:00:00

 

国中医药医二[1999]76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商请派员参加江苏省武进市“全国农村中医
工作先进县(市)”建设评审验收组的函

安徽省中医管理局:

  江苏省中医管理局日前向我局提出了对该省武进市“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建设进行评审验收的请示,现我司委托该局组织评审验收,并商请你局在安徽省选派两位专家参加评审验收工作。对专家人选我们提出以下要求:

  1、两位专家包括县级卫生局主管中医工作的领导和县级中医医院或乡镇卫生院领导。

  2、熟悉“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的有关要求,最好从你省已通过评审的“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中选择。

  3、专家要工作严谨、认真负责。

  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江苏省中医管理局联系。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日

抄报:本局局领导。

抄送:江苏省中医管理局,江苏省武进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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