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发〔2004〕13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启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研究院:
为做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以下简称“研修项目”)的实施工作,我局定于3月中旬召开“研修项目”启动电视电话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4年3月18日,上午9:30—10:30。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我局会议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分会场。
三、参加会议人员
(一)主会场:局领导、局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研修项目”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代表、学员代表,部分新闻媒体记者。
(二)分会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同志、专家代表、学员所在单位负责同志、全体学员,其他参加人员由各地酌定。中国中医研究院有关人员在北京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四、注意事项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视电话会议分会场布置、设备调试等准备工作。
(二)确定一名联络人员负责协调、沟通工作,并于3月15日前将联络人员手机号传真至我局科技教育司。
(三)会议当天应有一名技术人员在场负责设备调试工作,会议开始前1小时开机做最后调试。
(四)会议期间,会场必须保持静音(即关闭所有话筒)。
五、联 系 人:周景玉
联系电话:010—65914969 65063322转6701
传 真:010—65930673
二○○四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中医 教育 会议 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04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