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发〔2005〕6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中医药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直属单位:
根据人事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项目的有关规定,为鼓励中医药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将在国外学习知识与技术用于中医药
的研究中,我局今年继续进行中医药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项目申报工作要求严格质量,好中选优,确保资助工作的质量和
效益。要把项目申报和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与培养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开展高水平课题研究开发工作。
二、 申报项目重点
重点支持对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临床疗效提高和中药产业发展有较大意义的项目。
三、 申报人员条件
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中医药研究的、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在国外留学(研究)一年以上,原则上是2001年12月底以后回国工作(非教育系统)的留学人员。近3年度已获得我局留学回国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再申请课题。
四、 申报项目类别
申报项目不需申请人进行重点、优秀、启动等类别的填报,由我组织专家评审后,按重点、优秀、启动等不同项目分类报送人事部或由我局分类资助。
五、 项目申报要求
1.研究目标要明确。中医基础研究要以产生中医药新观点、
新学说、新理论为目标,课题研究要有科学合理明确的工作假说;中医临床研究应以中医有治疗优势的病种和疑难重症为对象,以产生新方法、新方案、新诊疗设备等为目标;中药研究应针对目前中药科研、安全用药和生产中存在的关键共性基础性科学和技术问题,开展研究。
2.要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
3.要尽可能将在国外学到的先进技术方法用于课题研究之中。
4.方案设计合理,技术路线清晰可行。
5.经费预算和进度安排合理。
6.课题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六、 申报时间及方法
各地区、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以后,即可组织本地区、各单位中
医药留学人员进行申报工作。《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可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hinatalents.gov.cn )或复印;在对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于2005年4月1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我局科技教育司中医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项目),过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1.各地区和单位的申报函。
2.《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四份。
3.《中医药留学人员申报项目补充材料》一式四份。
4.本地区和单位近年来中医药留学人员资助项目落实情况报告
七、 其他要求
各地区和单位在认真组织做好今年项目申报工作的同时,要参照局级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本地区和本单位近4年来,中医药留学人员所资助课题进行全面检查,可请各课题按局级课题执行、完成情况报告表填写有关内容(格式要求请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www. satcm.gov.cn )。
通过检查明确每项课题的工作状态。仍在执行的课题,要说明进展情况,并作出明确的评价(好、中、差);完成的课题要将取得突出成果进行汇总。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以上内容请形成书面报告,在报今年课题申请书的同时一并报我局科技教育司。
联系电话:010-65914971 65063322-6704
联 系 人:陈梦生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
邮政编码:100026
附件: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2.中医药留学人员申报项目补充材料
二○○五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科技 项目 通知
抄送: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05年3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