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发〔2005〕82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及《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提高中医药科学实验的质量和水平,我局在实施《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中医药科学技术研究进展情况,制定了《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及《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
2.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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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