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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2)
时间:2006-05-08 00:00:00
(二)推行电子政务
改善公共服务。逐步建立以公民和企业为对象、以互联网为基础、中央与地方相配合、多种技术手段相结合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体系。重视推动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延伸到街道、社区和乡村。逐步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
加强社会管理。整合资源,形成全面覆盖、高效灵敏的社会管理信息网络,增强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协同共建,完善社会预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网络运行机制,增强对各种突发性事件的监控、决策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强化综合监管。满足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规范监管行为的需求,深化相应业务系统建设。围绕财 政、金融、税收、工商、海关、国资监管、质检、食品药品安全等关键业务,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相关业务系统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信息共享,促进部门间业务协同,提高监管能力。建设企业、个人征信系统,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完善宏观调控。完善财政、金融等经济运行信息系统,提升国民经济预测、预警和监测水平,增强宏观调控决策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三)建设先进网络文化
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网上传播。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加快推进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作品的数字化、网络化,规范网络文化传播秩序,使科学的理论、正确的舆论、高尚的精神、优秀的作品成为网上文化传播的主流。
改善公共文化信息服务。鼓励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行业加快信息化步伐,提高文化产品质量,增强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加快文化信息资源整合,加强公益性文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信息服务体系,将文化产品送到千家万户,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加强互联网对外宣传和文化交流。整合互联网对外宣传资源,完善互联网对外宣传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互联网对外宣传工作整体水平,持续提升对外宣传效果,扩大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建设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倡导网络文明,强化网络道德约束,建立和完善网络行为规范,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的网络文化创作实践,自觉抵御不良内容的侵蚀,摈弃网络滥用行为和低俗之风,全面建设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
(四)推进社会信息化
加快教育科研信息化步伐。提升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信息化水平,持续推进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发展多层次、交互式网络教育培训体系,方便公民自主学习。建立并完善全国教育与科研基础条件网络平台,提高教育与科研设备网络化利用水平,推动教育与科研资源的共享。
加强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建设并完善覆盖全国、快捷高效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增强防疫监控、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推进医疗服务信息化,改进医院管理,开展远程医疗。统筹规划电子病历,促进医疗、医药和医保机构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支持医疗体制改革。
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多层次、多功能的就业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就业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改善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政策咨询服务。加快全国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
推进社区信息化。整合各类信息系统和资源,构建统一的社区信息平台,加强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信息化管理,改善社区服务。
(五)完善综合信息基础设施
推动网络融合,实现向下一代网络的转型。优化网络结构,提高网络性能,推进综合基础信息平台的发展。加快改革,从业务、网络和终端等层面推进“三网融合”。发展多种形式的宽带接入,大力推动互联网的应用普及。推动有线、地面和卫星等各类数字广播电视的发展,完成广播电视从模拟向数字的转换。应用光电传感、射频识别等技术扩展网络功能,发展并完善综合信息基础设施,稳步实现向下一代网络的转型。
建立和完善普遍服务制度。加快制度建设,面向老少边穷地区和社会困难群体,建立和完善以普遍服务基金为基础、相关优惠政策配套的补贴机制,逐步将普遍服务从基础电信和广播电视业务扩展到互联网业务。加强宏观管理,拓宽多种渠道,推动普遍服务市场主体的多元化。
(六)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建立和完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加快人口、法人单位、地理空间等国家基础信息库的建设,拓展相关应用服务。引导和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增值开发利用。鼓励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信息资源的公益性开发利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大力发展以数字化、网络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信息服务业,促进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对节约资源、能源和提高效益的作用,发挥信息流对人员流、物质流和资金流的引导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加强全社会信息资源管理。规范对生产、流通、金融、人口流动以及生态环境等领域的信息采集和标准制定,加强对信息资产的严格管理,促进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及时处理、安全保存、快速流动和有效利用,基本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优先领域的信息需求。
(七)提高信息产业竞争力
突破核心技术与关键技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集成创新,突出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选择具有高度技术关联性和产业带动性的产品和项目,促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学研用结合,实现信息技术关键领域的自主创新。积聚力量,攻克难关,逐步由外围向核心逼近,推进原始创新,力争跨越核心技术门槛,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培育有核心竞争能力的信息产业。加强政府引导,突破集成电路、软件、关键电子元器件、关键工艺装备等基础产业的发展瓶颈,提高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逐步形成技术领先、基础雄厚、自主发展能力强的信息产业。优化环境,引导企业资产重组、跨国并购,推动产业联盟,加快培育和发展具有核心能力的大公司和拥有技术专长的中小企业,建立竞争优势。加快“走出去”步伐,鼓励运营企业和制造企业联手拓展国际市场。
(八)建设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全面加强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探索和把握信息化与信息安全的内在规律,主动应对信息安全挑战,实现信息化与信息安全协调发展。坚持立足国情,综合平衡安全成本和风险,确保重点,优化信息安全资源配置。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重点保护基础信息网络和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系统。加强密码技术的开发利用。建设网络信任体系。加强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建设和完善信息安全监控体系,提高对网络安全事件应对和防范能力,防止有害信息传播。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安全应急指挥和安全通报制度,不断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从实际出发,促进资源共享,重视灾难备份建设,增强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的抗毁能力和灾难恢复能力。
大力增强国家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积极跟踪、研究和掌握国际信息安全领域的先进理论、前沿技术和发展动态,抓紧开展对信息技术产品漏洞、后门的发现研究,掌握核心安全技术,提高关键设备装备能力,促进我国信息安全技术和产业的自主发展。加快信息安全人才培养,增强国民信息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信息安全的法律保障能力、基础支撑能力、网络舆论宣传的驾驭能力和我国在国际信息安全领域的影响力,建立和完善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的长效机制。
(九)提高国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造就信息化人才队伍
提高国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强化领导干部的信息化知识培训,普及政府公务人员的信息技术技能培训。配合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组织志愿者深入老少边穷地区从事信息化知识和技能服务。普及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化知识和技能普及活动,提高国民受教育水平和信息能力。
培养信息化人才。构建以学校教育为基础,在职培训为重点,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结合,公益培训与商业培训相互补充的信息化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各类专业人才掌握信息技术,培养复合型人才。
五、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战略行动
为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的战略重点,保证在“十一五”时期国家信息化水平迈上新的台阶,按照承前启后、以点带面的原则,优先制定和实施以下战略行动计划。
(一)国民信息技能教育培训计划
在全国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建立完善的信息技术基础课程体系,优化课程设置,丰富教学内容,提高师资水平,改善教学效果。推广新型教学模式,实现信息技术与教学过程的有机结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及政策扶持力度,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把信息技能培训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托高等院校、中小学、邮局、科技馆、图书馆、文化站等公益性设施,以及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工程等,积极开展国民信息技能教育和培训。
(二)电子商务行动计划
营造环境、完善政策,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以企业信息化为基础,以大型重点企业为龙头,通过供应链、客户关系管理等,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形成完整的电子商务价值链。加快信用、认证、标准、支付和现代物流建设,完善结算清算信息系统,注重与国际接轨,探索多层次、多元化的电子商务发展方式。
制定和颁布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指南,分类指导,择优扶持,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鼓励中小企业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中小企业开展灵活多样的电子商务活动。立足产业集聚地区,发挥专业信息服务企业的优势,承揽外包服务,帮助中小企业低成本、低风险地推进信息化。
(三)电子政务行动计划
规范政务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应用,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整合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的交换体系,全面支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建立电子政务规划、预算、审批、评估综合协调机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资金投入的审计和监督。明确已建、在建及新建项目的关系和业务衔接,逐步形成统一规范的电子政务财政预算、基本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
(四)网络媒体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计划
开发科技、教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卫生、“三农”、社保等领域的信息资源,提供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所需的数字化信息服务,建成若干强大的、影响广泛的、协同关联的互联网骨干网站群。扶持国家重点新闻网站建设。鼓励公益性网络媒体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制定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网络媒体信息资源建设,开发优秀的信息产品,全面营造健康的网络信息环境。注重研究互联网传播规律和新技术发展对网络传媒的深远影响。
(五)缩小数字鸿沟计划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信息技术应用水平的差距,创造机会均等、协调发展的社会环境。
加大支持力度,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加快推进中西部地区的信息网络建设,普及信息服务。把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推进农业信息化和现代农业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逐步在行政村和城镇社区设立免费或低价接入互联网的公共服务场所,提供电子政务、教育培训、医疗保健、养老救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六)关键信息技术自主创新计划
在集成电路(特别是中央处理器芯片)、系统软件、关键应用软件、自主可控关键装备等涉及自主发展能力的关键领域,瞄准国际创新前沿,加大投入,重点突破,逐步掌握产业发展的主动权。
在具有研发基础、市场前景广阔的移动通信、数字电视、下一代网络、射频识别等领域,优先启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加快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带动产业发展。
六、我国信息化发展的保障措施
为了保持我国信息化发展的协调性和连续性,顺利部署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战略重点和战略行动,提出以下保障措施。
(一)完善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和政策体系
紧密跟踪全球信息化发展进程,适应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产业升级换代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需要,持续深化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动态调整信息化发展目标。
把推广信息技术应用作为修订和完善各类产业政策的重要内容。明确重点,保障资金,把工业化提高到广泛应用智能工具的水平上来,提高我国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按照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改造、中部崛起以及有关国家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的部署,把信息化作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增进区域之间优势互补、实现区域比较优势的平衡器和助推器。
制定并完善集成电路、软件、基础电子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信息服务业等领域的产业政策。研究制定支持大型中央企业的信息化发展政策。
(二)深化和完善信息化发展领域的体制改革
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推动运营服务市场的公平有效竞争。鼓励和推广各种形式的宽带终端和接入技术。鼓励业务创新,提供市场许可、资源分配、技术标准、互联互通等方面的支持。
研究探索适应网络融合与信息化发展需要的统一监管制度。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和保护消费者利益为重点,加快转变监管理念。防范和制止不正当竞争。逐步建立以市场调节为主的电信业务定价体系。
(三)完善相关投融资政策
根据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快研究制定信息化的投融资政策,积极引导非国有资本参与信息化建设。研究制定适应中小企业信息化发展的金融政策,完善相关的财税政策。培育和发展信息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和资本退出机制。
健全和完善招投标、采购政策,逐步完善扶持信息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加大国家对信息化发展的资金投入,支持国家信息化发展所急需的各类基础性、公益性工作,包括基础性标准制定、基础性信息资源开发、互联网公共服务场所建设、国民信息技能培训、跨部门业务系统协同和信息共享应用工程等。完善并严格实施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国产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实现技术应用与研发创新、产业发展的协同。
(四)加快制定应用规范和技术标准
加强政府引导,依托重大信息化应用工程,以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主体,加快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信息技术应用的技术体制和产业、产品等技术规范和标准,促进网络互联互通、系统互为操作和信息共享。加快制定人口、法人单位、地理空间、物品编码等基础信息的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五)推进信息化法制建设
加快推进信息化法制建设,妥善处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废止之间的关系,制定和完善信息基础设施、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政府信息公开、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创造信息化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根据信息技术应用的需要,适时修订和完善知识产权、未成年人保护、电子证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化法制建设中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相关国际规则的研究和制定。
(六)加强互联网治理
坚持积极发展、加强管理的原则,参与互联网治理的国际对话、交流和磋商,推动建立主权公平的互联网国际治理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依法经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管理之间的关系,形成适应互联网发展规律和特点的运行机制。
坚持法律、经济、技术手段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相结合,构建政府、企业、行业协会和公民相互配合、相互协作、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治理机制,营造积极健康的互联网发展环境。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推动网络信息服务健康发展。
(七)壮大信息化人才队伍
研究和建立信息化人才统计制度,开展信息化人才需求调查,编制信息化人才规划,确定信息化人才工作重点。建立信息化人才分类指导目录。确定信息化相关职业的分类,制定职业技能标准。
尊重信息化人才成长规律,以信息化项目为依托,培养高级人才、创新型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高度重视“走出去,引进来”工作,吸引海外人才,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参与国家信息化建设。
(八)加强信息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密切关注世界信息化发展动向,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国际交流合作机制。坚持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参与多边组织,大力促进双边合作。准确把握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的新情况,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切实加强信息技术、信息资源、人才培养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九)完善信息化推进体制
切实加强领导,凡涉及信息化的重大政策和事项要经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要抓紧研究建立符合行政体制改革方向、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信息化推进协调体制。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力度,明确中央、地方政府在信息化建设上的事权,加强对地方的业务指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因地制宜,加快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科学的信息化统计指标体系,改进信息化绩效评估方法,完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体系,使信息化融汇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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