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新函〔2007〕2号
局主管各出版社、报刊主办单位: 现将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新闻出版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新出计〔2006〕136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根据“十一五”新闻出版业发展战略重点及政策措施,研究部署本单位工作,把握正确导向,改进管理手段和方法,加强内涵建设,全面落实规划精神。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