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政策文件  
邮箱 微信
 
 
  (政策文件)  
首页   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关于我们
 
 
政策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司 > 政策文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举办“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7-06-29 00:00:00

国中医药发〔2007〕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吴仪副总理在今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科普宣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有关部委决定共同主办“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在全国范围内举办大规模的中医药科普宣传,集中展示中医药在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进大众对中医药的了解和认同,使中医药更好地惠及百姓,为人民健康服务,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中医中药中国行”是一项全国性的大型科普宣传活动,历时长、要求高、范围广、内容多,整个活动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完成。2007年先期在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厦门以及香港等地举行,其它省(区、市)也要紧紧围绕“ 中医中药中国行”主题,按照“ 中医中药中国行”(2007)活动方案要求,在活动期间,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为保证活动取得预期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
    举办“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是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坚定不移地发展中医药事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落实吴仪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的一次实际行动;是宣传中医药优势特色,为中医药发展营造氛围的一次重大活动。各级卫生、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领导对“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要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确保达到预期目的。
    二、精心组织,加强协调
    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广东、厦门市(省)卫生、中医药主管部门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向分管省(市)领导汇报;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或完善本省(市)具体活动方案;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配合活动执行单位组织好在省会举行的启动仪式;同时,指导各地按照活动方案的统一要求,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保证活动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认真实施,确保效果
    各承办单位要按照主办单位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精心设计,积极筹备,周密实施;特别要重视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积极协调当地媒体,对活动全过程进行充分报道,着力宣传挖掘本省(市)中医药工作的亮点,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扩大社会影响;要把困难和问题想在前面,把工作做在前面;要制定各种应急方案、预案以及安全方案,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活动各项内容能够按计划进行,确保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中医药报社
    联系人:陆  静  64854537   64840865   13601357171
    吴宝康  64863745   13321180211

    附件:“中医中药中国行”(2007)活动方案

二○○七年六月四日

 
 
 
 
  Copyright@2006 www.natc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话:59957777
版权所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ICP备案:京ICP备16052956号
京公网安备11931045028号  网站标识码:bm7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