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函〔2008〕88号
局各直属(管)单位、局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发挥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示范作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于6月中旬举办中央和国家机关2008年“节能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做好“节能宣传周”的各项活动,我局根据要求对活动内容进行了安排,现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中央和国家机关2008年“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的通知》(国管房地〔2008〕173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8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力求实效,切实做好中央国家机关2008年“节能宣传周”的各项活动。请于7月10日前将“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报我局节能办公室。 联系人:李亚宁 电话:65930729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8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