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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南阳医圣祠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通知
时间:2008-11-18 00:00:00

国中医药函〔2008〕204号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南阳医圣祠创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进行验收的请示(豫中医〔2008〕15号)收悉。经过专家组的考察,认为南阳医圣祠达到了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标准,同意通过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南阳医圣祠作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二、南阳医圣祠历史悠久,遗址、古迹、文物、文献信实可靠。1988年医圣祠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被命名为省大中小学德育基地,2007年“医圣张仲景祭祀”被列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006年12月被列为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申报单位按照建设规划,着重从加强文物征集、丰富展馆内容、突出文化特色,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等方面进行完善,取得相应成效,已成为国内外中医药界、文化界、学术界瞻仰祭拜的圣地和公众参观游览的重要文化景点,对于宣传学习中医药历史、弘扬传承中医药文化,具有重要价值。
    三、你局及南阳市卫生局要按照基地建设的要求,制订基地建设长远规划和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对文物文献的保存、收藏,不断丰富、更新馆藏资料物品,深入挖掘本基地的文化内涵,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周边环境建设,更好地发挥博物馆的宣传教育作用,真正起到宣传、展示和弘扬中医药文化、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服务的作用。
    四、加强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共同对基地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南阳医圣祠的建设,现拨付专项经费20万元。请你局加强监管,专款专用。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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