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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中医药十大新闻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8-12-02 00:00:00

国中医药办函〔2008〕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评委会全体成员:
    为充分展示中医药工作的新进展、新成就,反映中医药行业一年来发生的重大事件,弘扬主旋律,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公室与中国中医药报社决定共同举办2008年中医药十大新闻评选活动。请你单位积极组织推荐,协助主办单位搞好此项活动。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主办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公室    中国中医药报社
    支持单位:搜狐网健康频道
    二、组织机构
    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局各直属单位、有关新闻单位、中医药社团的领导和专家等共同组成评委会。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中医药报社。
    三、评选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四、评选标准:
    (一)在行业内或社会上产生重大影响、对中医药事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二)被多家媒体报道或转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影响较大;
    (三)新闻性较强;
    (四)符合本次推荐要求。
    五、工作程序
    (一)2008年12月1日,启动评选工作。
    (二)2008年12月,各地推荐新闻条目。
    (三)2009年1月,由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的新闻条目进行初筛,选出20条中医药候选新闻。召开评委会全体会议,按照评选标准确定2008年中医药十大新闻。
    (四)2009年1月,发布2008年中医药十大新闻。
    六、联系方式
    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甲4号  中国中医药报社办公室
    邮    编:100192
    收 件 人:陆 静  闫 锐  辛 悦
    材料邮寄请用特快专递,以免延误或丢失。
    咨询电话:010—64854537  64862883  
    传    真:010—64854537  64857552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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