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政策文件  
邮箱 微信
 
 
  (政策文件)  
首页   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关于我们
 
 
政策文件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司 > 政策文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2009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通知
时间:2008-12-25 00:00:00

国中医药办发〔2008〕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2009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定于2009年1月12日至13日在北京召开,会期两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认真分析当前中医药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总结2008年中医药工作取得的成绩,对2009年中医药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努力开创中医药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参加会议人员(名额见附件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分管负责人、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卫生厅局中医处处长和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分管负责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人及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邀请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相关司局负责人,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有关委员会相关司局负责人,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总部后勤部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根据中央有关要求,为控制会议规模,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派员参会,切勿超员。
     三、会议地点
     北京广西大厦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华威里26号
     电    话:(010)67796688
     四、会议报名、报到
     (一)请参加会议人员于2009年1月11日(星期日)到广西大厦报到。
     (二)请按回执(见附件2)填写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抵京时间及航班(车次),并务必于2008年12月31日(星期三)前传真至我局办公室,以便会务安排和接站。
     联 系 人:李昱   贾忠武
     联系电话:(010)65914968   65930822
               (010)65063322转6611、6612
     传    真:(010)65950776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2009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09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代表回执


 

 
 
 
 
  Copyright@2006 www.natc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话:59957777
版权所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ICP备案:京ICP备16052956号
京公网安备11931045028号  网站标识码:bm7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