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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9-04-30 00:00:00

国中医药办发〔2009〕13号

局机关各部门,局各直属单位: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这是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现就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若干意见》的重大意义,坚定发展中医药事业的信心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大力支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若干意见》的发布,再次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坚强决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部门、各单位要尽快组织学习宣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上来。
    要充分认识《若干意见》的深远影响。中医药事业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若干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重要保证,是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的历史性机遇和重要里程碑。
    要充分认识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性。中医药作为中华民族的瑰宝,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和人文精神,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若干意见》的重大意义。《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关系到中医药工作的全局和长远发展,关系到中医药服务能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关系到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能否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学习好、贯彻好《若干意见》,对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对完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认真组织学习《若干意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开展讨论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若干意见》,全面把握《若干意见》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若干意见》的具体内容。要制定工作方案,主动运用网络、报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深入宣传,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掀起学习研究《若干意见》的热潮。
    要把学习《若干意见》与本单位、本部门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方案结合起来,与完成好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当前的医改工作结合起来,与思考解决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结合起来,学以致用,以用促学。
    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坚定发展中医药事业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明确发展中医药事业的目标和方向,进一步理清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思路和方法,进一步增强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若干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
    三、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联系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深入思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要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和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来推动工作,解决问题。要注重总结经验,发现推广典型,指导工作实践,务求取得实效。
    局机关各部门要对照《若干意见》,认真梳理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明确本部门要落实的具体任务,分清轻重缓急,完善工作计划。属本部门能完成的,要抓紧落实;对需要相关部门配合的,要积极协调;对需要相关部委支持的,要主动加强沟通,争取尽快落实。
    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将梳理后的相关工作任务、制定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工作计划,于5月15日前报送局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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