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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有关修改工作的函
时间:2009-08-13 00:00:00

国中医药办函〔2009〕1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推动医院标准化电子病历建设,近日,卫生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征求<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卫办综函〔2009〕 688号)。医院标准化电子病历的推广实行,将对医院发展和管理产生重要作用和影响。请你们就《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在中医医院的适用性、可行性以及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的建设等问题,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和中医医院实际,认真组织研究,通过一定途径积极向卫生部反馈意见。
    我办拟在本月下旬召开会议,就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建设等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请你们认真准备书面意见。会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卫生部《电子病历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可在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电子政务栏目下载。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陈  伟
    联系电话:010-65927724  13501171388
    E-Mail:chenwei@satcm.gov.cn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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