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函〔2009〕134号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你会《关于邀请作为“第二届中医药国际发展论坛”主办单位的函》(贸促办函〔2009〕030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作为本次论坛主办单位。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筹备工作,并将论坛筹备进展情况及时通报我局。特此函复。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