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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2010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的通知
时间:2010-01-06 00:00:00

国中医药办发〔20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2010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定于2010年1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会期两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总结2009年中医药工作,分析当前中医药工作形势,部署2010年中医药工作,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参加会议人员(名额见附件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分管负责人、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卫生厅局中医处处长和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分管负责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领导及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邀请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相关司局负责人,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有关委员会相关司局负责人,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总部后勤部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根据中央有关要求,为控制会议规模,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派员参会,切勿超员。
    三、会议地点 
    北京远望楼宾馆(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57号)
    电    话:010—62013366
    四、会议报名、报到
    (一)请参加会议人员于2010年1月13日(星期三)到北京远望楼宾馆报到。
    (二)请按回执(见附件2)填写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抵京时间及航班(车次),并务必于2010年1月8日(星期五)下午4时前传真至我局办公室,以便会务安排和接站。
    联 系 人:薛静怡  邓姝
    联系电话:(010)65914968  65930822
    (010)65063322转6611、6612
    传    真:(010)65950776

    附件:1. 2010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2. 2010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代表回执

 

二○一○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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