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办发〔20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2010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定于2010年1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会期两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总结2009年中医药工作,分析当前中医药工作形势,部署2010年中医药工作,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参加会议人员(名额见附件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分管负责人、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卫生厅局中医处处长和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分管负责人。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领导及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局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邀请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相关司局负责人,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有关委员会相关司局负责人,总后勤部卫生部、武警总部后勤部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根据中央有关要求,为控制会议规模,请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派员参会,切勿超员。 三、会议地点 北京远望楼宾馆(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57号) 电 话:010—62013366 四、会议报名、报到 (一)请参加会议人员于2010年1月13日(星期三)到北京远望楼宾馆报到。 (二)请按回执(见附件2)填写参加会议人员名单、抵京时间及航班(车次),并务必于2010年1月8日(星期五)下午4时前传真至我局办公室,以便会务安排和接站。 联 系 人:薛静怡 邓姝 联系电话:(010)65914968 65930822 (010)65063322转6611、6612 传 真:(010)65950776
附件:1. 2010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2. 2010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代表回执
二○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