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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安全保卫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0-03-02 00:00:00

国中医药办发〔2010〕6号


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0年安全保卫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局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精神和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并及时将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报送我局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2010年安全保卫工作要点

    2010年局机关及各直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积极开展“平安单位”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原则,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构建“局统一领导、单位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的安全保卫工作新格局。
    (一)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全面分析本单位的安全形势,针对安全保卫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保证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认主要领导负总责。局办公室与各部门、各单位签订安全保卫责任书,内部逐级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将安全保卫各项措施和制度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
    (三)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实行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一票否决制。
    二、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安全保卫工作基础建设
    进一步明确安全保卫工作目标责任制,认真制定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
    (一)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安全保卫工作职责》、《防火安全制度》、《值班制度》等基本制度,制订相应配套、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构建防范严密、控制有效的内部安全防范体系。
    (二)按照北京市冬春季火灾防控通知要求,各单位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做好技防设施的使用、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主要部位监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三)健全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制度。建立流动人口管控机制,掌握流动人口动向;执行单位门卫登记、验证制度,把好人员、车辆、物品进出关。
    三、开展专项检查,做好节假日和“两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将安全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和整改到位,确保全年安全事故的零发生。
    (一)认真吸取“灾害”教训,组织对计算机室、配电室、锅炉房和实验设备集中存放的地方等要害部位进行专门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二)高度重视节假日和“两会”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提前部署,周密安排,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行动。重点开展对科研、医疗、报社、出版社等单位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的检查清理。
    (三)按照公安部“六个必查”要求,重点排查整治单位施工工地、地下空间、出租房屋、“多合一”建筑、人员聚集的室内场所等火灾隐患,重点解决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等问题。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按照公安部“六个一律”要求进行整改。
    四、提高防范意识,深入开展安全保卫宣传教育活动
    坚持重点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开展安全保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关心安全”的工作氛围。
    (一)认真总结安全保卫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推广安全保卫工作好的做法。继续组织安全保卫学习和培训,开展业务交流和学习参观,增强保卫干部业务水平和防范技能。
    (二)加强对全体职工的宣传教育,按照“内容丰富、特点鲜明、案例醒目、效果显著”的原则,举办讲座、知识竞赛,设置专栏,播放录像,悬挂标语条幅,开展《消防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大型宣传活动,增强干部职工法制观念。
    (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应对火灾、事故、案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积极开展综合或单项的实战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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