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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02110号(医疗卫生类158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5-12-01 09:53:47
国中医药提字〔2025〕53号

孟丽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中医院康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一直高度重视中医康复工作,会同教育部、国家医保局等部门积极推动中医康复的发展。

  一、关于中医医院康复服务定位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深入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充分发挥中医药康复服务特色优势,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24〕96号)文件要求:中医医院应根据当地人口规模及中医药康复服务需求设置康复科并作为独立科室进行建设和管理。有条件的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应当按照《中医医院康复科推荐配置标准》设置康复科,三级中医医院应设置康复科病房和门诊。三级中医医院康复科应充分利用中医药理论、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重点提升重症康复和复杂疑难疾病康复服务能力,加强康复早期介入,提升康复辅助器具研发能力。二级中医医院康复科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患者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及常见功能障碍康复服务。

  二、关于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资金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国办发〔2023〕3号),要求各级政府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自2021年至2025年,我局协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6.075亿元支持全国31省(区、市)281家中医医院康复科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高中医药康复服务质量。各省依托中央转移支付项目,细化项目实施方案,配套资金投入,出台建设标准,扩大了康复科科室规模,切实改善了患者就医条件,探索形成结构层次清晰、功能定位明确的中医药康复服务体系。

  三、关于中医康复服务网络建设

  一是中医康复中心建设。确定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等34所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医医院)为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培育)单位,要求其在三年建设周期内,按照《中医康复中心建设管理办法》《中医康复中心建设指南》,建设成为区域中医康复治疗服务中心、科研创新中心、人才培养中心和质量控制中心,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推动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二是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为加快推动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医医院)康复科规范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中医药康复服务需求,截至2024年底,全国三级公立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为95.51%,二级公立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为81.39%,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为86.17%。三是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国家中医康复优势专科牵头成立专科联盟,通过学科帮扶、项目合作、技术推广、学术交流、科研协作等形式,与基层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有效合作,规范诊疗标准、技术和服务流程,推动中医康复技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推广使用。支持基层医疗机构丰富和创新康复医疗服务模式,优先为失能或高龄老年人、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有迫切康复医疗服务需求的人群提供居家康复医疗、日间康复训练、康复指导等服务。

  四、关于中医康复医保支付

  对于医疗服务项目,国家医疗保障局采取排除法规定了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和支付部分费用的项目范围。在此基础上,各省份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基金承受能力、临床需求等因素,确定本地区医疗服务项目(含中医及民族医)的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目前,大部分省份已将符合条件的包括针灸、治疗性推拿等具有中医特色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21年12月,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我局印发《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函〔2021〕229号),进一步提出了系列支持中医药发展的系列措施,其中明确要求加大对中医特色优势医疗服务项目的倾斜力度,鼓励各地将疗效确切,体现中医特色优势的中医适宜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我局积极协调加强政策联动,鼓励围绕中医康复优势病种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

  五、关于中医康复服务能力提升

  一是开展中医康复方案和技术规范研究,推广使用心脑血管病、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伤残等中医康复方案和技术指南。促进中药、针灸、推拿等中医康复技术方法和现代康复技术、中华传统体育的相互融合,找准针灸、推拿等手段的切入点和介入时机,积极探索早期介入,为患者制定实施全流程、个性化的康复方案。二是制定《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年)》(国中医药法监函〔2024〕116号),提出“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服务标准。围绕重大疑难杂病、慢性病、传染性疾病以及中医优势病种,制修订一批中医、中西医结合预防、治疗、康复指南”。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加快推进中医药标准体系表编制,并将中医康复服务相关内容作为重要方面纳入标准体系,确保服务内容与质量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六、关于中医康复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教育部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康复医学相关人才的培养工作,从多个层面、多措并举加强康复专业人才的培养。一是增加康复相关专业人才供给。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中设置有中医康复学等相关专业,支持首都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等高校增设中医康复学等专业,目前全国共有中医康复学、康复治疗学等专业点300余个,康复人才培养供给力度不断加大。二是加强康复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浙江中医药大学听力与言语康复学等专业建设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支持福建中医药大学《康复护理学》等课程建设国家级一流课程,通过“双万计划”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康复相关专业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同时,我局也指导相关院校加强中医康复相关专业和学科建设,遴选支持4个中医康复学相关学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培养了一批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和学科团队。

  七、关于加大中医康复宣传力度

  各地中医医院康复科持续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和普及康复理念、知识和技术,提升人民群众对功能障碍尽早发现、尽早诊断、尽早治疗的认识。通过“互联网+中医康复服务”、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为有迫切康复服务需求的人群提供居家中医康复医疗、指导等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中医药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一批中医康复中心,强化区域辐射作用,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动中医康复技术进基层、进社区、进家庭,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适宜的中医药康复服务。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继续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优势,支持中西医协同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就医用药需求。继续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增设中医康复学等专业,增加人才供给,加强相关学科专业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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