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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750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11-28 14:40:35
国中医药建字〔2025〕5号

董振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地理标志产品蕲艾湖北省地方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地理标志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扩大对外经贸合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家鼓励采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措施保护道地中药材,建立健全相关技术标准体系,支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不断加强中药材标准体系建设。我局支持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157种《道地药材标准》、121种《道地药材(或主产药材)生产技术规范》、118种《中药材生态种植技术规范》,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发挥标准支撑引领作用。

  二是持续开展地理标志标准化工作。截至2025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发布了《地理标志认定 产品分类与代码》《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五常大米》等155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等进行规定。此外,各地制定了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1900余项。其中,湖北省制定《地理标志产品 蕲艾》《蕲艾绒分级质量标准》等5项蕲艾地方标准,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等进行规定。

  三是优化完善地理标志保护标准体系。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明确地理标志产品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划并实施标准体系建设,要求地理标志产品获得保护后,根据产品产地范围、类别和知名度等方面的因素,申请人应配合制定地理标志产品有关标准,标准不得改变保护要求中认定的名称、产品类型、产地范围、质量特色等强制性规定。

  四是提升高质量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准的有效供给。发挥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理标志分技术委员会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2023年公开向社会征集地理标志产品类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优先考虑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附录的地理标志产品。

  下一步,我局将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围绕新型地理标志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充分分析当前形势和发展需求,开展地理标志基础术语、产品分类、产地鉴定技术方法等基础通用国家标准研制。同时,聚焦国际互认互保等需要,抓紧制修订一批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为推动中欧互认等国际互认互保落地实施提供技术依据。持续加强对中药材类别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发展工作,推动地理标志对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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