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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660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11-27 11:26:14
国中医药建字〔2025〕9号

王中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密切关注和深入研究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完善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提出的“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推动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保护制度,促进对中医药相关知识产权成果的全方位保护,稳步推进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建设、名录建设与制度建设。

  一、关于“引导中医药传承创新主体加强专利商标保护”

  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中医药专利商标保护工作:一是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配套修改,建立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药品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完善来源披露规定,要求申请人说明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明确遗传资源与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的定义等。二是完成《专利审查指南》修改,增加“关于中药领域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若干规定”专章,从中药发明专利保护的客体、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新颖性、创造性等方面,对中药技术领域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标准作出细化明确的规定。三是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布局建设77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其中,涉及中医药、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的保护中心13家,服务医药领域创新主体6600余家,持续加大中医药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对中医药相关知识产权成果的全方位保护,进一步提升全国范围内中医药相关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质量、效率和水平。

  二、关于“完善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特殊保护,用特殊保护弥补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手段的不足”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加强中医药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一是加强对中医药等相关产品和服务的注册商标保护。历史悠久的中医药“老字号”和名牌产品,例如同仁堂、云南白药、片仔癀等均已注册商标,片仔癀等中医药同时以商标和地理标志获得立体化保护,品牌价值不断提升。强化整治以“屯商标”“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为突出表现的商标恶意囤积和恶意抢注行为,对抢注中医药领域商标予以严厉打击。二是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同仁堂等近30件中医药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依规予以及时保护、援引保护和重点保护。在商标法新一轮修改中,全面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国际高标准经贸协定,进一步加强对中华老字号的驰名商标保护。三是加强对道地药材的地理标志保护。“十四五”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亳菊等15个中药材类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共批准建设涉及霍山石斛等8个中药材类地理标志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共确定对柴达木枸杞等2个中药材类地理标志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截至目前,文山三七、岷县当归、中宁枸杞、长白山人参、淳半夏等中药材已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近450件。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通过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多种途径加大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严格地理标志审核认定,强化对涉及道地药材等类别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三、关于“建立专门的中医药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我局高度重视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立法工作,加快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专门制度:一是完善中医药领域专利保护机制。党中央多次作出关于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指示,强调要建立中医药专利特别审查和保护机制,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近年来,我局协同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先后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二是持续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进程,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推动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条例(草案)》拟对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范围进行明确,并鼓励医疗机构主动调查发现中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进行开发研究。据此,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经典名方、秘方、中药炮制传统工艺可列入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范畴。

  2024年,在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条例(草案)》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会议审议,并于同年10月报送国务院。按照立法程序,国务院已将《条例(草案)》批转司法部办理。经过积极协调,《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目前,我局正推动加快立法进程。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与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委沟通协作,加快推进《条例》出台,并探索研究建立中医药商业秘密有关保护制度。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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