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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第5646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11-26 11:22:32
国中医药建字〔2025〕7号

周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掘中医药民间秘方并形成制剂服务百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以民间秘方为代表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密切关注和深入研究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推动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保护制度,促进对中医药相关知识产权成果的全方位保护,依托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设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中心,稳步推进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建设、名录建设与制度建设。

  一、关于“加强中医流派交流互通,加快流派创新”

  2012年,我局开展了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了64个传承三代以上、临床疗效显著、学术特色鲜明、社会影响深远的中医学术流派,为其建设了传承工作室,围绕学术整理、技术推广、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为促进流派传承工作室持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2019年,我局从第一轮建设的64个流派传承工作室中择优确定51个流派传承工作室开展了第二轮建设。连续2轮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加强了流派传承团队建设、流派间人才协作交叉培养以及流派特色技术传承推广,对释放中医学术流派作用与活力,促进中医学术流派多样化发展,提升中医临床疗效发挥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通过开展“十五五”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工作,加强中医学术发展顶层设计,促进中医学术流派的保护传承与发展。

  二、关于“评估个人自愿捐献的中医药单验方及独特疗法,组织开发和推广”

  2006年,我局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受理中医药无偿捐献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中医诊疗方法和中医药文献、文物、秘方、验方、器械、标本、炮制技术等无偿捐献管理工作,该文件至今仍在有效期。委托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现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设立受理部门,组织对捐献物的论证、评价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指导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做好个人自愿捐献的中医药单验方及独特疗法的收集整理、论证评价工作。

  三、关于“民间验秘方尽快推广到临床使用”

  近年来,我局持续推进古代经典名方目录发布和关键信息考证研究,推动国家药监局发布《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复方制剂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建立与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特点相适应的审评模式,完善古代经典名方审批路径,为中药新药研发和审评审批提供了新模式。2022年以来,会同国家药监局发布《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二批)》共324首方剂,关键信息考证表共107首方剂,推动22个按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管理的中药新药获批上市。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古代经典名方关键信息考证研究。加快推动经典名方、医疗机构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推动人用经验规范化收集标准落地实施。

  四、关于“完善法律法规保护”

  我局高度重视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立法工作,持续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进程,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推动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2024年,在深入开展调研论证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条例(草案)》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主任会议审议,并于同年10月报送国务院。按照立法程序,国务院已将《条例(草案)》批转司法部办理。经过积极协调,《条例》已列入国务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目前,我局正推动加快立法进程。

  《条例(草案)》拟对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范围进行明确,并鼓励医疗机构主动调查发现中医药验方、秘方和技法,进行开发研究。据此,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中医丹药(秘方)可列入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范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与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委沟通协作,加快推进《条例》出台。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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