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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708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1-16 09:47:10
国中医药建字〔2024〕122号

陈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中医数字化建设提升中医健康服务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发挥中医药数据赋能作用为导向,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深度融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链条各环节,全力打造“数智中医药”,为推动中医药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一、完善顶层规划,指明发展方向。一是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发展的顶层设计。2022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十四五”中医药信息化发展规划》,对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发展进行了整体部署,并推进实施。二是促进数据要素乘数效应。2023年12月,国家数据局联合国家中医药局等十六部门印发了《“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中医药相关工作纳入其中,要求着力提升中医药发展水平,加强中医药预防、治疗、康复等健康服务全流程的多源数据融合,支撑开展中医药疗效、药物相互作用、适应症、安全性等系统分析,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三是推进数字中医药顶层设计。2024年7月,国家中医药局与国家数据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数字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推动中医药数字化转型发展。

  二、制定相关政策,推动传承创新。一是推动“互联网+”服务。2020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的通知》,持续推动包含中医医院在内的医疗机构开展“一体化”共享服务,提升便捷化智能化人性化服务水平,推进“一站式”结算服务,完善“互联网+”医疗在线支付工作,更好地实现便民惠民。二是规范创新医疗器械流程。国家药监局重点从医疗器械创新发展方面推动有关工作,先后发布了《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等涉及中医或者中医数字化医疗器械注册审批的指导原则,指导中医医疗器械企业产品研发、注册申报材料准备、规范化产品命名等。

  三、规范各类标准,促进数据共享。一是印发各类中医数字化标准指南。2023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医保局联合印发《卫生健康行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开展行业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中国中医药信息学会、中国针灸学会及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中医药信息化相关的87项团体标准,ISO/TC249立项在研中医药信息国际标准3项。二是统一全国医保数据标准。国家医保局在医保数据标准方面,坚持统一的数据标准质量管理要求,指导地方把数据标准融入医保数据产生的各环节。实现了标准全国统一、数据两级集中和国家、省、市、县四级医保信息互联互通、数据有序共享。

  四、加强人才培养,促进多学科发展。一是建立中医药数字化相关重点学科。国家中医药局高度重视中医药数字化人才培养,在高等院校、医疗机构支持建设了中医药信息学、中医药工程学(心病智能医学工程学)等6个数字化智能化相关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二是加强中医药数字化人才培养。指导中医药院校开设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医学信息工程等专业,培养中医药数字化人才。2024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数据局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提出在人工智能方面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等,促进数字人才在人工智能等领域创新创业。

  五、合理配置资源,优化使用体验。一是积极推进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集成研发了平台软件,包含辨证论治、中医药知识库等功能模块,为基层中医馆医务人员提供辅助诊断、知识查询等服务,满足基层患者。二是研究推广数字中医药新兴应用。组织开展新兴信息技术与中医药融合应用研究,启动智慧中医医院试点建设研究、中医药信息标准研究,鼓励各地研发应用中医电子病历、名老中医传承信息系统、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等中医药特色系统,推广智慧中药房等服务模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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