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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789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1-15 15:05:22
国中医药建字〔2024〕109号

徐晓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长三角中医临床资源共享 促进中医高层次人才一体化培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长三角区域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和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相关工作。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十四五”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等文件中明确提出,围绕国家区域发展重大战略,支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等中医药优势资源较为集中的区域建设中医药高层次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整合区域内中医药教育、医疗、科研、产业等资源,强化资源共享和协同协作,打造中医药人才发展高地。指导长三角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医药大学制定或签署了《协同推进长三角中医药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长三角中医药大学特色创新人才联盟合作协议》等,支持长三角地区打造成国家中医药医疗服务、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高地、国家中医药产教融合模式创新的制高点和策源地。二是深化交流合作。指导长三角地区组建中医药高等教育联盟,通过签署院地战略合作协议、举办中医药一体化发展高峰论坛和高层次专家研讨会等,促进长三角中医药院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产业创新、国际交流和合作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联动,深入开展一体化合作。依托名医堂工程、长三角名中医工作室建设等项目,持续推进长三角地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推动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级名中医等高层次人才队伍共建共享。三是加强长三角中医规培基地建设。先后在长三角区域建设了中医规培基地41家、中医规培重点专业基地(含中医全科)11家、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4个。持续强化中医规培基地内涵建设,开展实施卓越中医药师资(中医规培骨干师资)培训计划,覆盖长三角所有中医规培基地,近三年培训长三角中医规培管理人员和骨干师资约5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基地管理能力和带教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长三角区域中医药高层次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的支持和指导,结合中医规培基地动态调整工作,按照“末位淘汰、等数量增补”原则,进一步强化长三角区域中医规培基地内涵建设,鼓励长三角地区中医规培基地建立合作共享机制,协同提升人才培养培训质量,为长三角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基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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