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引入中医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助力基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中医药与新兴技术融合发展,积极协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领域数字化、信息化应用,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提升。
一、持续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完善体系。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我局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部署,鼓励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县域医共体,统筹县域中医药服务资源,建立中药饮片供应中心、中药制剂中心和共享中药房,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和效率。同时,发挥中医药服务在老年人和儿童健康管理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治疗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完善标准。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我局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医馆建设加强中医医师配备的通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中医阁建设标准》等,指导并推动各地创造条件,优化中医馆、中医阁服务内涵建设,改善中医药服务条件。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使用移动互联网、智能客户端、即时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服务,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
(三)培养人才。一方面,在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中,注重加强中西医结合,加强中医基础知识和技能培养,持续提升临床医学人才质量。如,在全科医生培养中,要求西医类别全科医生熟悉中医全科医学基础理论,加强临床实践转化运用,掌握常用中医适宜技术。另一方面,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等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中,每年培养中医人才2万余人。中医专业定向生、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已成为基层临床医师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提升能力。2018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我局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2023年印发《关于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三年行动的通知》,将中医药服务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的重要内容,要求基层机构对照标准,加强中医科室建设;明确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人员配备、中医药技术提供和中医设备配备,并按照诊疗标准和指南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实现“中医馆”建设全覆盖;鼓励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打造相对独立、服务内容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
二、加强中医药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一)强化顶层设计。2022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我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我局单独印发了《“十四五”中医药信息化发展规划》,对中医药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发展进行了顶层设计。国家数据局于2023年12月印发《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部署开展了“数据要素×医疗健康”重点行动,提升中医药发展水平,加强中医药预防、治疗、康复等健康服务全流程的多源数据融合,支撑开展中医药疗效、药物相互作用、适应症、安全性等系统分析,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二)推动以网络化协同加快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在国家数据局等大力支持下,截至2023年6月,我国互联网医疗用户规模达3.64亿人,全国互联网医院超过3000家,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超2590万人次。省、地市、县、乡、村五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加快健全,远程医疗服务县区覆盖率达100%,远程医疗协作网已覆盖所有地级市2.4万余家医疗机构。
(三)持续推进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应用。我局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部署实施了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项目,集成研发了平台软件,包含辨证论治、中医药知识库等功能模块,为基层中医馆医务人员提供辅助诊断、知识查询等服务,目前已接入1.78万家中医馆。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十四五”中医药信息化发展规划》部署,积极协同相关部门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在中医药领域融合应用,助力基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