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邮箱 微信
 
 
   
 
   
 
 
工作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司 > 工作动态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449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1-14 11:47:49
国中医药建字〔2024〕66号

孙学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药材作为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的基石,是关乎国家民生福祉的重要资源。近年来,我国中药质量虽呈上升态势,但与公众期待仍有一定距离。为此,《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了“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旨在从产业链各环节,包括种植研发、生产加工、临床使用等,全面提升中药的质量与效益。加强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对于确保药材品质、激发中医药领域新质生产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关于“支持中药材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建设质量追溯体系”的建议

  中药材的规范化、标准化生产直接关系到中药质量的高低。2019年起,我局组织开展中药质量保障项目,并制定相应实施方案。重点推进中药质量追溯系统建设。一是搭建省级追溯体系平台。通过项目支持的使用单位数据信息进行全面汇总,掌握全省有关基地、企业以及重点品种的种植信息,并在全省推广,实现在线查看品种信息、分布区域、田间管理等情况。二是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对追溯系统使用的单位,督促其将数据信息及时上传至省级平台,数据信息至少应包括基地基本情况、种子种苗情况、使用的主要投入品情况、种植养殖过程情况、采收情况、使用情况等。三是支持各省探索追溯体系拓展应用。选择部分医疗机构,对本省基础较好的大宗品种、会同基地和饮片企业共同开展溯源系统建设,搭建覆盖生产使用全过程的追溯体系。四是建设良种繁育、种植生产基地。支持各省按照《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所列全国道地药材七大产区和品种以及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的《道地药材标准(157项)》,选择生产技术成熟、生态优势明显、临床需求较大的品种,推进做好良种繁育、规范化种植工作。

  二、关于“支持推广产地趁鲜加工”的建议

  产地加工属于中药材来源范畴,趁鲜切制是产地加工的方式之一,是按照传统加工方法将采收的新鲜中药材切制成片、块、段、瓣等,虽改变了中药材形态,但未改变中药材性质,且减少了中药材经干燥、浸润、切制、再干燥的加工环节,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障中药材质量。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提出要进一步调动中药材产地地方政府、中药材生产企业、基地农户积极性,推动中药生产企业将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向中药材种植加工环节延伸,促进中药材生产加工与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结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监管,在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的基础上,规范中药材产地加工及采购行为,加强趁鲜切制中药材质量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积极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相关政策落细落实,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生产模式,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以中药材的质量提升为抓手,谋求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7月31日

 
 
 
 
  Copyright@2006 www.natc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话:59957777
版权所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ICP备案:京ICP备16052956号
京公网安备11931045028号  网站标识码:bm7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