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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8528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1-08 14:28:06
国中医药建字〔2024〕34号

崔应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建设中药材产业价格保障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药材是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的物质基础。我局积极配合国家医保局等部门加强中药价格管理,不断完善中药集采制度,规范集采平台建设,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中药价格管理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2021年,我局会同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公立医疗机构从正规渠道采购中药饮片,严格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顺加不超25%销售。非饮片的中药严格按照实际购进价‘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的具体范围以药品监管部门的定性为准。公立医疗机构无法提供中药饮片实际采购票据的,可参照本地区社会药店购进价格作为监管依据。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配制的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鼓励将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交易,促进交易公开透明”。目前,除极少部分特殊药品外,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价格。医疗保障部门积极承担包括中药饮片在内的药品价格管理监督职能,支持质优价宜的中药饮片多元供给,激发创新活力,充分尊重企业制定的具体价格,同时重点关注存在价格风险的品种,督促引导企业规范价格行为,促进价格公平合理、透明均衡。

  二、完善中药集中带量采购机制

  在参照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采以及各跨省联盟集采模式的基础上,国家医保局指导山东牵头探索开展中药饮片集采工作,集中带量采购,通过合同明确了中选产品的采购量,医疗机构承诺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稳定企业市场预期,挤掉了医药流通过程中的各种中间环节费用,引导价格回归合理水平。首次遴选确定了21种饮片作为联盟集采品种,共15个省份参加,覆盖110个城市、6050家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655.88万公斤,金额近7亿元,平均降价29.5%。2024年5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指导山东省牵头组织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工作,进一步扩大集采范围,不断优化采购规则,促进更多中药品种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三、推动平台建设规范招采服务

  国家医保局以医保支付为基础,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推动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促进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医药集中采购市场。截至2024年4月底,已有25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了全部功能或交易、采购等核心功能应用。为进一步规范平台服务,2024年1月,国家医保局印发《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制定标准化的服务指南,通过规范服务事项、报送资料办事时限,解决企业“办什么、带什么资料办、多长时间办”问题。同时,将“医药产品挂网办理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纳入2024年度医保“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不断提升平台服务质效,优化医药采购市场环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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