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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第369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1-07 15:29:34
国中医药建字〔2024〕19号

司富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科技创新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快建立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

  中医药科技创新是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石,也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强科技创新对中医药发展的推动作用。

  (一)加强中医药原创平台建设。国家相关部委加大对中医药创新平台的支持,布局建设了7个全国重点实验室,5个中医药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个中医类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4个中医药领域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20余个中医药大健康领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50余个中医药大健康领域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形成了国家级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群。我局布局建设了30个左右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并将优化整合我局重点研究室、三级实验室,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为培育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重大平台储备力量。

  (二)加强中医药重点领域攻关。“十三五”以来,科技部部署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从基础、临床、产业进行全链条、一体化设计,部署了一系列中医药原创性科学研究任务。2024年1月,我局作为主责单位承接了“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正加快制定专项实施细则,发布指南,督导专项在研项目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立区域联合基金在人口与健康领域布局,围绕中医药领域关键科学问题,开展相关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2018年以来,教育部组织推荐63项中医药大健康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并获批立项,围绕中医四诊客观化、中医“治未病”、中药材生态种植、中药复方精准用药等关键技术开展攻关,加快中医药服务的现代化提升和中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发展。

  二、用现代科技促进中医药精华传承,研发针对中国人基因和体质的创新中医方药,促进中医药适宜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一)加大中医药自然科学探索支持力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自由探索“两条腿走路”,有组织开展中医药基础研究,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自然科学基金既鼓励自由探索,支持广大科研人员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同时,每年不定期多次召开学科战略研讨会,梳理中医药某一领域的发展方向,凝练亟需解决的重要科学问题,为科学基金战略部署提供决策依据。有计划部署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重大重点项目,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和引领作用。近十年来,针对重要科学问题,进行重点项目布局,共资助中医药领域重点项目103项,累计资助金额近3亿元;为了拓展中医药基础研究的国际合作深度和广度,支持了12项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累计资助金额2861万元。自2020年开始,为了推动符合中医药研究发展特点和规律的基础研究,设立了系列专项项目,如2016年至今共资助三个周期的“诺奖专项”,总资助经费达1500万元;新冠疫情期间,为了体现中医药在病毒性肺炎防治中的特色和优势,2021年设立“中医药防治病毒性肺炎基础研究”专项项目,共资助21位研究者,资助总经费2500万元;2023年还设立了“炎症性肠病发病机制和干预策略研究”专项项目,共资助10位中医药领域研究者,资助总经费1800万元。此外,2023年3月,组织了主题为“用现代科学解读中医药学原理”的双清论坛,就中医药学现代研究热点领域、关键科学问题、中医药优先发展领域、学科资助布局等方面展开讨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加快“中国药”研发速度。中医药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重要的生态资源,挖掘利用好中医药资源,具有重大现实和长远意义。中医药蕴含着道法自然、天人合一、阴阳平衡、调和致中等健康养生理念,并深植根于中华大地,具有丰富的人用经验,是适合中国人生命基因传承和体质特点的“中国药”。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以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主线,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新药审评审批机制逐步完善,医疗机构和药企新药研发的积极性明显提升,“中国药”研发驶入了快车道。根据《国家中药监管蓝皮书》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批准上市中药新药12个,中药新药获批数量首次突破两位数,超过了2012年至2020年获批中药新药数量总和,2022、2023年中药新药获批上市都是10个,2023年中药新药申报数量达到了62个,较2022年增长了37%,获批临床41个,同比增长了64%。

  (三)形成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评价体系。中医适宜技术作为中医药传统知识及特色疗法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医药传承的重要载体,也是中医药特色发展的有力支撑。我局高度重视适宜技术挖掘评价和推广工作,2023年12月,我局依托山东中医药大学成立中医药特色疗法评价推广中心,拟围绕循证评价、推广模式探索等关键问题,集中力量开展研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24年5月28日,我局组织全国31个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负责同志、中医药特色疗法专家在山东进行研讨交流,签署中医药特色疗法合作协议,共同搭建中医药特色疗法评价推广平台。

  三、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人才培养

  (一)我局高度重视中医药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一是开展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建设。近年来我局遴选组建15个国家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20个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建设高水平重点学科321个,其中交叉创新类培育学科35个。二是组建高层次人才队伍。通过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我局遴选了149名岐黄学者、200名青年岐黄学者,初步建立了领军人才、优秀人才、骨干人才相互衔接的中医药高层次人才梯队,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三是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通过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招收计划、中医助理全科招收计划、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和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等项目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全科人才供给;持续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修订完善中高职中医药专业目录,新增设置中药生产与加工、中医养生保健、中医康复技术等专业,加快培养中医养生保健、康复、健康管理技术技能人才。

  (二)教育部全力支持中医药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一是支持中医药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在2022 年发布的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中,设置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中医、中药等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在医学门类下新设置了针灸专业学位类别。截至目前,已在全国设置中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6个、硕士点16个,中药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8个、硕士点30个,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博士点31个、硕士点32个,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4个,中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4个。同时,全力引导高校强化中医药学科专业建设,打牢中医药人才培养基础桩,在全国布局建设了125个中医药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18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着力提升中医药主干学科专业建设水平。二是优化服务大健康产业相关学科专业结构。2023年,在全国新增设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等专业点5个,康复治疗学、康复作业治疗、康复物理治疗等专业点8个,养老服务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等专业点16个。截至目前,全国高校共开设康复治疗、康复工程、康复作业治疗、康复物理治疗等专业点267个,中医康复学、中医养生学等专业点45个,养老服务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等专业点185个。2023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服务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指南》,引导有条件的高校对接国家重大需求,服务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发展新态势,设置5个新医科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三是深入推动中医药课程改革。2020年,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教高〔2020〕6号),明确提出要建立以中医药课程为主线、先中后西的本科中医药类专业课程体系,强化学生中医思维培养,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指导有关高校将中医经典教育贯穿中医学人才培养全过程。目前,《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等中医药经典课程已列为本科及研究生中医学专业必修课。教育部会同国家中医药局,组建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等中医药经典课程联盟,汇聚名师名医,建设优质中医经典课程教材,组织编写“十三五”“十四五”中医药高等教育行业规划教材,强化顶层知识体系设计,确定32门核心示范教材,组织专家进行重点编写、重点审核,提升教材质量,构建符合中医药教育规律的教材体系。四是探索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明确提出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强力推进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同时,特别强调了试点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培养少而精、高层次、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人才;探索多学科交叉创新型中医药人才培养。《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教高〔2020〕6号),进一步提出了加快培养中医药复合型人才的具体举措,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试点探索中医学九年制人才培养,试点工作中新增加的招生规模主要用于支持中医药院校与其他高校联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

  四、加强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交流

  (一)我局高度重视中医药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一是加强政策支持。2021年12月,我局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印发《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年)》,明确提出:“鼓励利用先进技术与经验,推进在中医药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和中药领域的国际研究,加强中医医学科学性阐述,推动中医药产品、技术和服务的全球应用。支持建设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加强科技交流合作。探索中医药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二是推动实施重大项目。以国际(港澳台)合作专项为抓手,推动各项目执行单位累计发表国际论文1600余篇,出版外文书刊370余部,承担各类科研课题650余项,举办国际会议活动1200余次。支持中国中医药循证中心建设的国际传统医学临床试验注册平台(International Traditional Medicine Clinical Trial Registry, ITMCTR)于2023年2月正式被世界卫生组织临床试验注册平台接受为一级注册机构,这是首个跨国家和地区的以临床试验主题范围来划分的注册机构。支持中国中医科学院与奥地利格拉茨大学共建“中国—奥地利中医药防治重大感染性疾病DL联合实验室”,围绕中草药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的功用开展联合研究。组织中国中医科学院、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申报并承担“基于化学基因组学真菌来源活性先导化合物的发现及其生物学机制研究”“基于中药质量创新的国家推荐COVID-19中成药升级与国际拓展研发”等项目。三是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我局会同国家留学基金委员共同实施中医药英才海外培养项目,加大国际复合型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专业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的中医药国际化人才。截至目前,共57人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资格。四是积极推动中医药国际标准制定。成立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249),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合作制定颁布110项中医药国际标准。

  (二)教育部不断深化中医药领域国际合作交流。一是加快推动中医药学国际教育发展。委托北京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等25所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承担中医药专业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培养任务。开展10期来华留学中医专业师资培训。支持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服务中心等定期举办教育展,进一步加大中医院校的海外宣传。二是持续深化中医药领域国际科技合作。组织中医药领域优势高校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和国际科学前沿,联合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平台,依托北京中医药大学、贵阳中医学院等高校布局建设“中医药防治重大慢病(肿瘤)”“贵州民族医药”等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共同推进项目研发、学生培养、学术交流。三是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引进。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等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指导高校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利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席学者、博士后海外引才专项等人才工程,引进活跃在国际学术前沿的中医药相关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鼓励相关高校利用学缘、地缘以及学术合作关系,建设海外研发中心和机构,设立合作项目等方式引才。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完善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推动多学科背景的中医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产学研结合,加强成果转化应用,进一步用科技创新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并将继续贯彻落实《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规划(2021—2025年)》,务实推动中医药领域产学研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建设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平台,为中医药走向世界贡献积极力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调查研究同深化科学基金改革结合起来,加强前瞻谋划,优化学科建设布局,切实把中医药基础研究前瞻性、战略性、系统性布局落实到位,通过不断深化改革,完善资助体系,强化资助功能,增强资助效能,推动中医药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教育部将持续加大对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一是继续围绕中医药领域重点攻关方向,谋划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指导高校积极承担重大科技攻关任务,为中医药服务的现代化提升和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二是继续优化完善中医药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建设,深入推动中医药课程、教材、教学模式等基础教学资源改革,全面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确保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人才供给。三是继续深化中医药领域国际合作交流,支持中医药学国际教育发展,推动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部署,加强中医药国际化人才引进,提升中医药国际化水平。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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