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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4950号(医疗卫生类43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5-01-03 16:23:44
国中医药提字〔2024〕34号

明吉措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藏医药学针对重大优势疾病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加大少数民族医药研究支持力度,提升少数民族地区临床研究及基础研究水平。

  我局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医药科学研究。一是在中央财政资金方面,2016年以来,通过协调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308365万元支持西藏中医药事业发展,其中安排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08755万元,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99610万元支持47个基本建设项目,有力推动了当地中医药事业发展。二是在项目支持方面,通过国家重点研究计划“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支持民族医药研究,设立“少数民族医药的诊疗技术规范与临床评价”“少数民族药用资源综合利用与开发”等研究课题;2023年支持西藏自治区藏医院设立我局科技项目,开展藏药康体瘦身特色产品剂型改造研究。三是在平台建设方面,在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中,将西藏自治区藏医院纳入项目储备库;持续加强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以及支持“藏药方药临床应用评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建设,提升少数民族地区临床研究及基础研究水平。

  二、持续开展少数民族医药文献抢救整理工作,有效传承特色诊疗技术和方法。

  一是实施《中华医藏》项目、中医药古籍文献和特色技术传承专项、中医药古籍挖掘和保护利用项目等,深入开展古籍修复、保护工作,提高中医药古籍研究、利用效能,发挥中医药古籍对中医基础理论研究、中医临床研究的支撑作用。《中华医藏》设立民族医药编,开展224种藏、蒙、维、傣、彝等民族医药古籍的提要编纂和影印出版。编纂出版工作包含藏医药古籍94种,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参与54种古籍的编纂工作,目前已完成版本调研、书目基本信息调查简表、古籍复制授权、底本图片采集与编码、提要初稿、类目组提要审校等方面工作,提要翻译工作也接近尾声。

  二是2021-2023年连续通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内蒙古、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广西等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医药古籍馆藏单位开展馆藏条件改善、修复能力提升、数字图书馆建设。加强西藏古籍修复能力建设,支持对藏医药古籍馆藏情况开展调研,统计古籍破损情况,提升古籍保护利用条件与能力。

  三、加强藏医药学科建设,遴选建设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和传承创新团队。

  我局高度重视藏医药学科建设。一是关于藏医药学科建设,支持建设了少数民族医学(藏医预防保健学)、少数民族医学(藏医脑病学)等4个藏医药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积极推动国家中医医学中心(藏医)建设,培养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和学科团队。支持省局共建西藏藏医药大学,推动设置藏医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一级学科博士点。二是对于建立藏医药研究团队,我局实施中医药创新团队及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吸引中医药行业内外相关学科优秀人才和团队,聚焦中医药重点领域关键问题联合攻关,遴选组建国家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和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团队。目前,我局已遴选建设35个创新团队,其中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15个、传承创新团队20个,培育了一批中医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今年我局将在总结成果经验基础上,继续遴选建设新一批国家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和传承创新团队,并给予项目经费支持,各省可按照创新团队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支持藏医药学发展。一是积极协调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积极争取加大对西藏自治区的支持力度,支持设立藏医药科研平台及科研项目。二是持续开展藏族民族医药古籍的保护工作,深入挖掘藏医药精华精髓,推动藏医药理论创新和技术创新。三是鼓励藏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和传承创新团队申报,建立高水平藏医药研究推进。提高藏医药学研究成果转化,为健康中国贡献藏医药学力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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