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邮箱 微信
 
 
   
 
   
 
 
工作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司 > 工作动态
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00751号(医疗卫生类045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5-01-02 14:51:05
国中医药提字〔2024〕26号

桑杰·嘉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新疆中医蒙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财政及基础设施投入

  国家中医药局积极协调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新疆中医药事业发展。2016年以来,累计安排中央财政资金529385万元,其中安排中央转移支付资金410810万元;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18575万元支持33个基本建设项目。新疆可统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自有财力,支持当地中医药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67号),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地方所属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明确为地方财政事权。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财社〔2009〕66号),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直接投入包括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偿、公共卫生任务补助等。新疆应按照上述政策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制定对蒙医医疗机构在内的中医医疗机构的补助政策,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健康发展。下一步,国家中医药局将继续协调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争取加大对新疆的支持力度。

  二、关于完善蒙医药人才梯队建设

  国家中医药局高度重视包括蒙医药在内的各少数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工作。一是自2019年起开展少数民族医药骨干人才培训项目,在新疆地区遴选培养蒙医药人才9名,培养一批热爱少数民族医药事业、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技能精湛,能够较全面掌握少数民族医药知识的骨干人才。二是积极支持蒙医药学学科建设工作,在高等院校、医疗机构支持建设了少数民族医学(蒙医学)、少数民族药学(蒙药学)、中(蒙)西医结合临床、少数民族医学(蒙医脑病学)、少数民族医学(蒙医五疗萨病)等多个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培养了一批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和学科团队。下一步,国家中医药局将持续支持新疆少数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新疆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三、关于支持蒙药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国家医保局积极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在医保目录管理中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原则,与国家中医药局共同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现行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共有西药和中成药3088种,其中,中成药1390种,西药与中成药基本持平。另外,还有中药饮片892种。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省级医保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权限和程序,可将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中药饮片纳入省级医保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向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目前,新疆医保部门已将一批少数民族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中药饮片按程序纳入到本地医保支付范围。下一步,国家中医药局将协同国家医保局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完善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制度优势,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

 
 
 
 
  Copyright@2006 www.natcm.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电话:59957777
版权所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ICP备案:京ICP备16052956号
京公网安备11931045028号  网站标识码:bm73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