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申请并审核,现决定取消福建省万好药博园“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命名。
特此公告。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