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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675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12-19 10:55:23
国中医药建字〔2023〕112号

司富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研发推广经方颗粒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研究筛选一批临床长期应用、疗效确切、适应证清晰、广泛应用、具有明显特色与优势的经典名方”的建议

  古代经典名方是指至今仍广泛应用、疗效确切、具有明显特色与优势的古代中医典籍所记载的方剂。推进古代经典名方制剂研发,将中医药经典理论和实践经验转化为中药新药,有利于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保障人民健康,助力“健康中国”。

  2018年以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先后发布《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二批儿科部分)》共107首方剂和64首方剂关键信息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2023年8月23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二批)》,共包含217首方剂,其中汉族医药方剂93首,藏医药方剂34首、蒙医药方剂34首、维医药方剂38首、傣医药方剂18首。

  下一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监局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关键信息考证工作,更好促进古代经典名方研发,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加快开展中医经方复方颗粒剂的开发、生产、管理和使用研究”“加强中医经方复方颗粒制剂标准和质量控制研究”的建议

  加快推进古代经典名方制剂研制并实施简化审批是中药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中医药法》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国家药监局发布实施《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加快推进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三结合审评证据体系建设,坚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重视临床获益与风险评估,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国家药监局先后组织制定了《中药新药复方制剂中医药理论申报资料撰写指导原则(试行)》《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说明书撰写指导原则(试行)》。支持研制基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等具有丰富中医临床实践经验的中药新药,进一步明确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相关注册要求,促进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研发。

  下一步,将积极推进古代经典名方目录制定、关键信息考证等,推进古代经典名方向新药转化,加快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简化注册审批,发挥中医药原创优势。

  三、关于“方便人们根据需求简便购买经方方药”“中医经方复方颗粒剂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建议

  在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时,坚持“中西药并重”的基本原则。现行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共有西药和中成药2967种,其中中成药1381种,西药与中成药基本持平。另外,还有中药饮片892种。按照现行政策,医保部门对中药饮片采用准入法管理。按国家标准炮制的中药饮片在国家层面准入,其他饮片在省级层面进行准入管理。《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明确指出,中药饮片品种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各省级医保部门可综合考虑临床需要、基金支付能力和价格等因素,经专家评审后将与中药饮片对应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支付范围,并参照乙类管理。

  下一步,将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和临床需要,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纳入本地医保支付范围,更好保障参保群众的合理用药需求。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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