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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651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3-12-19 10:51:31
国中医药建字〔2023〕110号

张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中药材边余料的循环利用促进中药产业绿色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国家将中药材边余料和中药渣利用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有效推动中药废弃物处置行业的发展”的建议

  中医药作为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明确指出“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健康服务业蓬勃发展,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迫切需要继承、发展、利用好中医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作用,造福人类健康。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动能,迫切需要加大对中医药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激发中医药原创优势,促进中医药产业提质增效。”

  我局积极推进中药资源循环利用。针对药材资源大量生产、非药用部位大量废弃的问题,开展药材生产过程副产物的价值发现和资源化利用的科研攻关,将中药材废弃物“变废为宝”。其中,南京中医药大学开展中药资源全产业链循环与绿色发展研究,如将黄蜀葵废弃茎秆做成木塑板、山楂药材下脚料做妇洁洗液新药等,以往中药材生产中的非药用部位、废弃物、下脚料在循环经济的理念下,均能发挥其价值,让中药资源循环利用成为实施生态文明战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关于“加快科学研究”的建议

  我局在中药资源保护利用领域支持建设9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研究室,开展中药(民族药)循环利用、资源保护、遥感监测以及重点品种的保护利用等。协调科技部支持中医药领域建设7个全国重点实验室,其中支持中国中医科学院建设“道地药材品质保障与资源持续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系统开展道地药材品质评价、遗传多样性等研究。通过“中医药现代化”重点专项,“十三五”以来支持开展高品质中药材生态调控栽培技术研究等44项,促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协调农业农村部组建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在中药材品种选育、栽培,有害生物防治、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研究和示范推广,创新驱动中药材产业的现代化。

  三、关于“制定相应的标准体系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

  国家药监局相继发布《中药资源评估技术指导原则》《中药新药用药材质量控制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技术文件,明确要求应处理好药材合理利用与资源保护的关系,开展资源评估,保证药材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进一步规范中药材产地加工,2023年1月,国家药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 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国药监药注〔2023〕1号),积极调动中药材产地地方政府、中药生产企业、基地农户积极性,推动中药生产企业将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向中药材种植加工环节延伸,促进中药材生产加工与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结合。同时,积极赋能地方产业发展,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鼓励条件成熟地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促进中药产业更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

  生态环境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推动地方督促中药材相关企业落实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有关要求,防止污染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林草局、国家药监局等部门协同,加强中药材边余料循环利用,共同促进中药资源保障和可持续利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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